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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拍卖】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396号东方广场5幢2206室

成交价: ¥1,524,395.00
已结束
本场拍卖已结束 !

住房面积: 82.68㎡

拍卖周期: 24h

评估价: ¥2,177,706.00元

延时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2,000.00元

结束时间: 2022-05-13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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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物所在地: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396号东方广场5幢2206室
处置单位: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服务单位:
安徽法拍网
联系方式:
安徽法拍网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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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512日10时至2022年5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396号东方广场5幢2206室,面积:82.68平方米,总层数为28层,所在层为第22层。朝向:南。户型:2室1厅1卫。不动产权登记证号:皖(2016)合不动产权第0151814号。 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抵押情况:有抵押。

 

案外人称,已承租涉案房屋,租期2019年4月15日至2034年4月15日,租金每月4500元,上述租赁期间租金已付清。利害关系人(含竞买人)对此有异议的,自行与有关人员协商或诉讼解决,涉案房屋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法院不负责协助解决户籍及学区入学问题,租期时间由案外人提供。

 

 

特别提示:以上标的物介绍仅供参考,该房产内部装修情况不明、租赁情况不明、未腾空。本次拍卖不包括家具物及其他屋内财产,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与经办法官或拍卖辅助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并实地看样。如因买受人前期未与拍    卖辅助机构或经办法官联系而对拍卖标的物不能全面了解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装修情况不详、未清空,租赁情况不明)

 

起拍价:1524395,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评估价:2177706元。

尾款缴纳时间及拍卖成功后一星期缴纳完成:此次拍卖2022年520日为尾款最后一天,延期将视为悔拍,保证金不退回。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日起至拍卖前二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并,有意者请与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本院对标的物进行现状处置,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及相关费用等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买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于拍卖日到场进行竞价;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竞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弥补拍卖款差价的,其不足部分由悔拍人承担)、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六、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携带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卖标的物办证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在接受房屋15日内,将过户税费发票(复印件)交至人民法院,逾期人民法院不再为买受人办理卖方过户税费的退费手续。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维修基金,等欠费均有买受人自行承担。此次拍卖标的物不包含房屋使用人等自费的房屋装潢及相应的家具家电。如房屋使用人等自行拆除装潢及家电,造成拍卖标的物损毁的,有关权利人可就此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涉案房屋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法院不负责协助解决户籍及学区入学问题。如未在人民法院指定迁出期限内拆除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两日当天下午四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网上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请备注:(2021)皖0603执2703号拍卖款]

(户名: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淮北淮海支行,账号133030102100020982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

 

 

 

 
竞买须知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将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开拍前两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两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将成交价余款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缴纳余款后三日内到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淮北淮海支行,账号:1330301021000209827】[请备注:(2021)皖0603执2703号拍卖款]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不足弥补拍卖款差价的,其不足部分由悔拍人承担)、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拍卖成交后,又被依法撤销的,人民法院全额退付买受人拍卖款(不计算利息)。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九、拍卖标的物办证过户时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在接受房屋15日内,将过户税费发票(复印件)交至人民法院,逾期人民法院不再为买受人办理卖方过户税费的退费手续。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维修基金,等欠费均有买受人自行承担,此次拍卖标的物不包含房屋使用人等自行拆除装潢及家电,造成拍卖标的物损毁的有关权利人可就此协商或诉讼解决,涉案房屋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法院不负责协助解决户籍及学区入学问题。若未在人民法院指定迁出期限内拆除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

增值服务
标的物详情
标的物介绍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396号东方广场5幢2206室,面积:82.68平方米,总层数为28层,所在层为第22层。朝向:南。户型:2室1厅1卫。不动产权登记证号:皖(2016)合不动产权第0151814号。 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抵押情况:有抵押。

 

案外人称,已承租涉案房屋,租期2019年4月15日至2034年4月15日,租金每月4500元,上述租赁期间租金已付清。利害关系人(含竞买人)对此有异议的,自行与有关人员协商或诉讼解决,涉案房屋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法院不负责协助解决户籍及学区入学问题,租期时间由案外人提供。

 

 

特别提示:以上标的物介绍仅供参考,该房产内部装修情况不明、租赁情况不明、未腾空。本次拍卖不包括家具物及其他屋内财产,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与经办法官或拍卖辅助机构工作人员联系并实地看样。如因买受人前期未与拍    卖辅助机构或经办法官联系而对拍卖标的物不能全面了解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装修情况不详、未清空,租赁情况不明)

 

起拍价:1524395,保证金:30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评估价:2177706元。

尾款缴纳时间及拍卖成功后一星期缴纳完成:此次拍卖2022年520日为尾款最后一天,延期将视为悔拍,保证金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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