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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面积: 86.18㎡
拍卖周期: 24h
评估价: ¥914,976.33元
延时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6,000.00元
结束时间: 2022-04-08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去咨询电话咨询:13856975554
拍卖公告
砀山县人民法院定于2022年04月7日上午10时至2022年04月8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本次拍卖标的物: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廿埠水安住宅小区3幢303 房产证号:房产证合瑶字第8120065946号,建筑面积为:86.18平方米,房屋类型:成套住宅,总层数:6,所在层数:3,房屋结构:混合结构。
网络询价结果:914976.33元。起拍价:900000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6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 标的物按照法律规定交付,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任何原因导致拍卖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六、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动产),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在标的物产权过户前的欠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产权过户后所产生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04月1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房屋租赁人、共有人等)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可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竞买人身份参与竞买。不参与竞买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砀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砀山支行,帐号:182707711923),拍卖余款须在2022年04月1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砀山县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砀山县政务新区砀郡路北)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二、砀山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砀山县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标的名称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廿埠水安住宅小区3幢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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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2)皖1321执恢6号 |
标的所有人 |
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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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性质 |
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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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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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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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情况 |
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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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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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情况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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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看样 |
①.联系、咨询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288-512); ②.关注“农润法拍”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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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贷款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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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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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情况 |
通水、电,如有水、电、煤气、物业等费用拖欠,以拍卖成交时现状为准,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并承担所欠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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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土地使用权有抵押、被法院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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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情况 |
购买人须符合房产所在地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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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 《法院裁定书》; 2. 《协助执行通知书》; 3. 《拍卖成交确认书》; 4.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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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
建筑面积 |
86.18m² |
装修情况 |
精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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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任何原因导致拍卖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竞买人请自行了解标的物是否属于适用限购政策的不动产及自身是否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