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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拍卖】合肥市万达亲湖苑33栋2804室住宅用房

成交价: ¥2,740,140.00
已结束
本场拍卖已结束 !

住房面积: 105.24㎡

拍卖周期: 24h

评估价: ¥3,044,600.00元

延时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5,000.00元

结束时间: 2021-12-06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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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物所在地:
合肥市万达亲湖苑33栋2804室住宅用房
处置单位: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服务单位:
安徽法拍网
联系方式:
安徽法拍网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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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2月5日10时起至2021年1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网司法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一、拍卖标的:合肥市万达亲湖苑33栋2804室住宅用房建筑面积105.24(详见评估报告)评估价304.46万元。

    起拍价:274.014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我院已委托助拍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咨询和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当成交价在200万元以上的,为2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户名:铜陵市安区人民法院,银行帐号:1264100104002450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铜陵井湖支行)。


    十一、过户事项。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请阅读本次拍卖发布《拍卖须知》中的第十一条之内容。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并联系法院或辅助机构咨询相关拍卖事宜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4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现就该次公开拍卖活动的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我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最迟在竞买开始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交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足额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在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结束后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等,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我院和助拍机构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等手续,以及因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我院和辅助机构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当成交价在200万元以上的,为2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交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 (账户信息见竞买公告)。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或开户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各自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4日

增值服务
标的物详情

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合肥市万达亲湖苑33栋2804室住宅用房

权利来源

司法裁定

权证情况

皖(2019)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170562号

拍品所有人

魏**单独所有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住宅

配套情况

宗地红线内外“六通”,公用配套设施齐全,场地平整,利用状况较好

权利限制情况

被法院查封。

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评估报告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合肥市滨湖区万达亲湖苑33栋2804室住宅用房位于庐州大道以西、潮城路以南、韶山路以东;房屋基本状况:建筑面积105.24钢混结构;总层数33层,估价对象为28层。建筑年代:2017年。

2、权证情况:皖(2019)合肥市不动产权第10170562号;

3、限购情况:无,详见国家及省市等相关政策。

4过户税费及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费用承担:请查看《竞买须知》第十一条内容。

5、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上可能存在的户口,我院不负责强制迁出,竞买成交后户口无法落户的问题,我院和辅助机构概不负责。请竞买人务必提前到标的物所在的公安机关了解户口情况及户口落户的相关政策。

6、其它事宜请向铜陵乐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或法院咨询了解。

信息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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