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司法拍卖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18号观邸5幢3201室
您好!欢迎光临安徽法拍网 - 司法拍卖房产平台 - 安徽法拍网 — 官方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司法拍卖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18号观邸5幢3201室
住房面积: 96.4㎡
拍卖周期: 24h
评估价: ¥3,025,900.00元
延时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10,000.00元
结束时间: 2021-11-16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去咨询电话咨询:13856975554
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拍卖公告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15日10:00至11月16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18号观邸5幢3201室的房地产。本案件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为:(2019)浙0782刑初2344号 。
特别说明:1、无租赁未腾空,被执行人家属愿配合腾空,于拍卖成交付款后三个月内腾空交付。
2、限购政策由买受人自行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先行确认能否办理产权过户,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未在公告确定的时间缴清余款的,即为悔拍。由法院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评估价:302.59万元 起拍价:1元 ,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整数倍)。
二、竞买咨询、看样、拍卖成交后流程、案件债权人注意事项及其他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农润公司统一安排)。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
2、案件债权人注意事项:本院已通过直接送达、邮寄、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当事人通知拍卖事宜,如当事人未收到拍卖通知的,本公告公布满五日即视为通知。被执行人汪学峤的所有债权人(需在本院已立案执行)如愿意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的,请于本次拍卖流拍后三日内向本院案件承办法官骆法官(电话85328123)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3、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义乌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含共同购买)。(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义乌市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拍品开拍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的15:30至16:00;地点:义乌市人民法院二楼大厅。)
4、学区水电物业等情况的咨询:请自行向国土、教育部门、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部门了解(户口不在本院执行范围内)。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水电费、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负担。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因不动产交易的复杂性和政策变动性,为方便买受人预估税费,下面提供买受人应承担的契税、印花税计算方式(仅供参考,最终数额由税务部门综合拍品情况、买受人房产数据确定):
一套 90平方以下 1%, 90平方以上 1.5%
二套 90平方以下 1%, 90平方以上 2%
三套及三套以上 3%
印花税 :0.5‰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成交价在500万元以内(含)的,余款应在成交后二十日内缴清 。成交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余款应在成交后三十日内缴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收款账号:9558851208010271382
(该账户仅用于支付拍卖余款,请勿将保证金交入此账户,保证金请竞买人于竞拍前通过支付宝账户足额缴纳;余款汇款备注:拍卖余款)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友情提醒: 拍卖成交后流程:
(1)竞得者根据公告第九条的规定,通过本人账户缴清余款后(汇款时备注:拍卖余款),电话通知义乌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室(0579-85328299)。
(2)等待承办法官电话通知,买受人可自行选择到法院领取或邮寄送达过户材料,邮寄地址为买受人拍卖时的淘宝账户默认收货地址。
(3)凭过户材料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义乌市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与以下银行的工作人员联系
1.中国银行经开支行:傅宾辉,联系电话13626691311、0579-85322893;朱根耿,联系电话13516985551、0579-85322893;联系地址:义乌市稠州西路136号(城中城酒店旁边)
2.义乌市联合村镇银行业务管理部:王伟,联系电话18267072999、0579-85687090。联系地址:义乌市稠州北路1399号。
3、义乌农商银行营业部,联系人,吴健,联系电话:15268601132,0579-85061021,义乌市城北路677号二楼。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联系人:赵永生,13575982779,0579-857155701(企业类贷款);何少奇,13735641711,0579-85459067(个人贷)。联系地址:义乌市篁园路128号。
5、义乌农行,联系人:应晓波,电话:0579-85582665,18758905579,联系地址:义乌市宾王路181号。
6、兴业银行,联系人:黄女士,电话:18205893066,0579-85509690。联系地址:义乌市城北路国信证券大楼28楼。
特别提醒: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各贷款银行审核确定,与本院无涉。竞买人不管以何种方式付款,必须在本院公告的第九条规定时间内缴清余款,如未按期付款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拍卖须知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将在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拍卖时间详见拍卖公告)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浙江省法院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详见财产调查表,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1月10日17:00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公告确定的期限内缴清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因网络、拍卖系统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非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且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一、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义乌市人民法院
二0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财产调查表(房屋)
法院 名称 |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
案号 |
(2020)浙0782执7652号 |
|
拍品名称 |
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18号观邸5幢3201室的房地产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1、住宅用房 2、国有出让土地。 |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 匙 |
无 |
|||
配套情况 |
卫生设施 |
|||
提供的文件 |
1.《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2《执行裁定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坐落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18号观邸5幢3201室的房地产,建成时间2013年,总层数33层,所在层数32层,建筑面积96.4平方米,钢混结构,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2.权证编号情况:合庐字第8130037330号 3.限购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 4.税费负担情况:详见公告。 5.物业情况:请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以实际为准。 6.走访周边房产情况(仅作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