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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交通路5号绿苑小区7幢607及跃层房产

成交价: ¥1,024,112.80
已结束
本场拍卖已结束 !

住房面积: 97.96㎡

拍卖周期: 60h

评估价: ¥1,280,141.00元

延时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5,000.00元

结束时间: 2021-10-02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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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物所在地: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交通路5号绿苑小区7幢607及跃层房产
处置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服务单位:
安徽法拍网
联系方式:
安徽法拍网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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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变卖公告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日10时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期限为60天。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交通路5号绿苑小区7幢607房及跃层,房产证号: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033365号/房权证合包字第8150120483号,建筑面积:97.96平方米。规划用途:成套住宅;房屋性质:房改房。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案号:(2020)粤0303执21228号 。

       起拍价:1024112.8元,保证金:102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有意者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看样。标的咨询电话0755-25403385。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变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变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七、变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变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日3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至拍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十一、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人民币1024112.80元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变卖成交尾款(变卖成交价扣除变卖预交款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深圳黄贝岭支行,账号:30205252638749),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我院委托广东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网络司法拍卖的司法辅助服务工作,经本案合议庭合议辅助服务费用按成交价1%收取,若在二拍或变卖阶段成交,则按照“网络司法拍卖辅助事务合同协议”支付辅助服务费用,该标的物成交后由被执行人承担。)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拍卖须知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9月2日10时在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代理人与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向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具体金额以变卖公告为准),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参与竞买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买受人须于变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变卖成交尾款(变卖成交价扣除变卖预交款后的余款)一次性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名称:平安银行深圳黄贝岭支行,账号:30205252638749),并在付清款项15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1号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五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买受人自行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法院将依法处理。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网络司法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增值服务
标的物详情
标的物介绍
 

拍品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交通路5号绿苑小区7幢607及跃层的房产

拍卖依据

(2020)粤0303执2122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权证情况

不动产证号: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033365号/房权证合包字第8150120483号

拍品现状

房屋规划用途及房屋性质

成套住宅;房改房

钥匙

租赁情况

截止发布之日起未有收到向法院提交相关的租赁合同,竞买人须自行核实相关情况

拍卖权利限制及瑕疵等情况

1、上述房产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查封。

2、房产抵押情况:无抵押

3、以房产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信息为准,以房屋现状为准。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被执行人黄小林名下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交通路5号绿苑小区7幢607及跃层房产,建筑面积97.96平方米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性质:房改房。登记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

2、拍卖物存在以下情况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ABCDEF

A、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B、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C、拍卖物按现状拍卖。

D、(1)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合肥市的房屋限购(限售)政策规定的条件;受托方在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应书面告知其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2)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3)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4)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E、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F、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法院未核实。

3、本房产所欠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等)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款中,如有欠费需由买受人自理,具体费用可自行咨询相关管理单位。

4、拍卖成交后,本院依法出具执行裁定书确认买受人的权利,买受人需承担过户所产生的税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

5、如该房产目前有人使用,竞买人须自行核实相关情况,竞买人与租赁人(或使用人)纠纷应自行依法解决,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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