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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156号11幢504室

成交价: ¥1,101,318.00
已结束
本场拍卖已结束 !

住房面积: 76.86㎡

拍卖周期: 24h

评估价: ¥1,376,647.00元

延时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3,000.00元

结束时间: 2021-10-24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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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物所在地:
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156号11幢504室
处置单位:
庐阳区法院
服务单位:
安徽法拍网
联系方式:
安徽法拍网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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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拍 卖 公 告

  郑 重 说 明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0月23日10时至2021年10月24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156号11幢504室[产权证号:皖(2019)合肥市不动产权第3102326号],规划用途:成套住宅,建筑面积:76.86㎡,所在层5层,总层数6层。

整体拍卖,评估价:1376647元,起拍价:1101318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保证金:110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助拍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助拍机构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若拍卖成交,现状交付。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本市的住房限购政策,具体请详询住宅所在地的房管局。竞买人需符合合肥市限购政策,不符合合肥市限购政策的不得报名。如因竞买人不符合合肥市限购政策而导致无法过户,所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法院不予退还保证金,并裁定重新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各自承担。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户籍过户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起拍之日前七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成交后3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寿春路支行;账号: 223101208007003503;开户联行号:319361002239),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北二环与潘集路交口)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合肥助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18日

 

增值服务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156号11幢504室

权证情况

权证字号:皖(2019)合肥市不动产权第3102326号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所有

拍品现状

租赁情况

不详

钥匙

其它

权利限制情况及

瑕疵情况

被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查封

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一、      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15611幢504室[产权证号:皖(2019)合肥市不动产权第3102326号],规划用途:成套住宅,建筑面积:76.86㎡,所在层5层,总层数6层。

二、此标的物需竞买人自行去现场看样。

三、标的物附近有地铁、公交,交通便利,周围配套丰富

信息真实

保证信息的真实,所有拍卖标的信息调查真实;保证调查的清晰,所有房源专⼈现场实勘拍照!

资金绝对安全

保证费用的清算,物业费及税费核算清晰可控;保证交易的透明,阳光运作房价没有一分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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