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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面积: 124.39㎡
拍卖周期: 24h
评估价: ¥2,674,353.00元
延时周期: 5分钟
加价幅度: ¥3,000.00元
结束时间: 2021-10-13
竞价规则: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去咨询电话咨询:13856975554
拍卖公告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定于2021年10月12日上午10时至2021年10月13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合肥市滨湖区庐州大道711号万达揽湖苑21幢606户,产权证号: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091466号/房权证合产字第8110391254号,建筑面积:124.39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所在楼层/总层数:6F/33F,建筑结构:钢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整体拍卖,网络询价最终参考价:2674353元,起拍价:1872048元,保证金:19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辅机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司法拍卖辅助机构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说明:标的物按照法律规定交付,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任何原因导致拍卖不成功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六、标的物权自拍卖成交确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时的相关税、费等按法律规定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拍卖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动产),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户口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的时间请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因标的物现状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地上附着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过户的,责任自负,不影响法院对拍卖款的处置。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房屋租赁人、共有人等)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可参与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应于开拍前七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竞买人身份参与竞买。不参与竞买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相应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户名:太和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和支行;账号:9558831311000033633;开户联行号:104372502010),拍卖余款须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本人不能到场办理手续而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时提供)到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地址:太和县城关镇国泰中路28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标的物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二、关于司法拍卖限购:2021年4月6日起对合肥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具体请详询住宅所在地的房管局。
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9日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2021)皖1222执2255号
拍品名称 |
合肥市滨湖区庐州大道711号万达揽湖苑21幢606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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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1、执行案号:(2021)皖1222执2255号 2、产权证号: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091466号/房权证合产字第81103912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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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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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租赁情况 |
不详 |
钥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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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
不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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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及 瑕疵情况 |
1、被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查封 2、抵押权人: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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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3、《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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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物权属状况:合肥市滨湖区庐州大道711号万达揽湖苑21幢606户,产权证号:皖(2017)合不动产权第0091466号/房权证合产字第8110391254号,建筑面积:124.39平方米,规划用途:住宅,所在楼层/总层数:6F/33F,建筑结构:钢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网络询价最终参考价:2674353元。 2、标的物四至:东达韶山路,南至贵阳路,西邻湖南路,北靠丙铺路。 3、交通状况:附近有63、T207路公交车通过,交通便捷。 4、公共服务设施:周边有合肥师范附小教育集团万慈小学,合肥市第四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嘉陵江路中学,合肥市滨湖晨星幼儿园,合肥融创乐园,融创茂商场,配套设施齐全。 5、特殊说明:关于司法拍卖限购:2021年4月6日起对合肥市区范围内通过司法拍卖公开拍卖方式取得商品住房的,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意向竞买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合肥市住房限购政策,具体请详询住宅所在地的房管局。竞买人的资格和竞买保证金应按法律规定审查和收取;办理标的物产权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等按法律规定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费等欠费及户口均由买受人自行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辅助咨询电话:13685580699 |